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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13 04:56:56 作者: 开云全站app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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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10月12日,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巡察组共反馈5大类27个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召开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夯实巡察整改思想基础、作风基础和工作基础。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系统各级从细处着眼、小处入手、实处发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党组进一步学习了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找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针对危化品安全生产,组织学习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建议》。召开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内生动力。结合部门职能、结合“三年大灶”,加强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举措,工作更系统,责任更明确。

  将安全生产特别是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程。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会2次研究了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强调了危化品安全生产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安全生产履职记录填写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提出要求,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剖析解决自身问题,牵头整改分管领域的问题,坚决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力戒、官僚主义,进一步改善会风、文风,杜绝以文转文现象,转发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均结合本市实际和本局实际细化落实要求。突出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2020年12月,汇集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按要求报送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查报告和1-4季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

  将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岗位工作纳入急难险重任务范围,用好《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及时落实奖励激励举措。修订容错纠错机制,将涉危涉安岗位纳入表述,引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心履职、积极履职。突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注重基层监察能力提升。2020年,组织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参加省局和省特协组织的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连云港市特种设备监察人知识更新培训班,全市培训人次324人次。派员参加国家特种设备监察员A类考核,全部通过。

  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将安全生产工作单独列出,凸显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行情况。2021年度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中明确将“涉安”工作纳入,进一步拓展提升了风险防控范围和层级。2020年10月份,局党组与13个内设机构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定好任务书、路线图。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市编委印发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对于近年来徐圩新区化工企业体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会同徐圩新区管委会,设立功能区市场监管局,专职负责石化基地特种设施安全监察工作。2020年12月以来,连续数日召集工作协调会、业务对接会、企业主体责任座谈会,迅速理顺徐圩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制,推动落实市场监管赋权委托事项,初步奠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

  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刊出涉及安全生产信息16条。门户网站已经链接国家企业信用网站。查结的危化品领域经济违法案件,全部录入到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系统,自动跳转到国家企业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和曝光。组织“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采取“1+4”工作法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春风行动”,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宣传指导。2020年,集中宣讲企业3091家,上门宣讲企业3509家。

  8.关于“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特种设备在用、停用、注销等各类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委托专业技术专家,抽查1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召开全市气瓶登记管理系统工作会议,通过四个“全面”措施强化信息化监管,督促充装单位更换新型电磁阀联锁充装秤122台。依托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气瓶“一瓶一码”管理工作。三是着力加强监管治理。与市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联合行文下发至县区业务条线,就充装监管工作下发《市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聚焦重点,持续推进,着力以高压态势强化监管工作。(2)解决压力管道底数不清的问题。组织各县区局和连云港特检分院开展压力管道数据摸底工作。

  9.关于“特种设备管理信息平台运用不充分,有施工资质问题时难以发现,且存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未及时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1)督促灌云局、灌南局加强对“两灌化工园区”停产化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停用1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责令依法办理停用手续,对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结合企业关停关闭进度,督促企业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2)结合“两灌化工园区”停产企业复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人员参与复产技术指导和现场复核工作,协调检验特种设备139台(套)并出具检验报告。督促拟复产化工企业对复产范围内的842台(套)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耐压试验。配合市化治办对灌云县和灌南县的4家企业开展现场复核工作,指导企业在批复前完成问题整改。

  10.关于“压力容器、管道监管有盲区,液化气充装企业把关不严等”问题的整改。

  (1)对提及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隐患问题,督促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逐一进行销号,均已实现闭环管理。(2)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在特定种类设备现场检查过程中,督促县区局对同类问题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违规充装、特定种类设备未登记检验、安全附件超期未校验未检定等问题。

  印发《关于已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通知》,要求17家已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核销经营范围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表述,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部署开展危化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实行“一库一档一指引、一图一表一公示”的“六个一”管理。针对市相关部门提供的全市涉及危化品生产经营、“四个一批”化工企业、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以及化治办“关闭退出”的企业,采取注销、吊销、责令变更经营范围、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实施警示等手段,进行证照联动监管,已实施联动监管440家。

  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力度,及时报送省、市部署的专项整治“两表四清单”。按上级要求,迅速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深入推进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将整治要求和工作举措贯通到县区市场监管局。按时报送各项总结材料及台账资料,全力保障“一年小灶”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对特定种类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督促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实现隐患闭环整改。2020年,各县区局检查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2185家,市局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45家、使用单位74家,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14.关于“对危化品领域监管拘泥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被动检查多、主动监管少。安全生产督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2017年1月1日以来登记注册的企业,按照危化品生产、经营、仓储和运输进行分类排查。2020年11月,发布《市危化品市级监督抽查细则》、《市危化品市级监督实施方案》,向市质检中心下发了危化品监督抽查任务。已完成抽样工作,检验工作正在进行。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检查结果已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20年10月底至12月,委托技术专家对20家在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结合两灌化工园区企业申请复产情况,全面检查了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执行情况。

  结合市安全生产第四巡查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1家企业人员资质的问题,督促开发区市场局责令企业整改到位,闭环销号。要求各县区局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过程中,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检查,从严查处无证上岗行为。自2019年12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按规定要求建立特种设备“两表四清单”,统计全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严把化工行业市场准入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企业住所、投资额、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严格把关;对被政府列入关闭名录及许可证过期等化工企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企业变更、注销工作。将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列入警示管理,提醒登记人员在变更时核销相关经营范围。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向应急管理部门推送危险化学品经营涉企数据541条。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次,共检查1707户企业。加强证照信息联动监管,已有24家安委会成员单位使用平台上传数据信息,2020年共上传信息13000余条。

  专题研究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以集体谈话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时节、重点人进行提醒谈线日,机关纪委在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上,作了专题党风廉政教育,强调用好权力、守好纪律、落好责任。开展了违法违规“小化工”背后和危化品生产经营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876人进行自查上报。

  18.关于“对赣榆宏兴公司“4.21”火灾事故中市场监管部门被追责处理缺少正面引导,没有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根源”问题的整改。

  以通知发文、业务交流等形式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条线人员正确履职进行警示引导,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守土尽责意识和岗位风险意识。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次,共检查1707户企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全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加强权力运用的常态监管和风险防控。组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对重点领域、重点时节、重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引导监管人员用好权力,履行职责。开展了违法违规“小化工”背后和危化品生产经营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要求,重点强调了“危化品”、“小化工”领域“”问题整治事项。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全力防范特种设施安全监管领域履职风险。严格按要求做好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接收工作。建立施工承诺、资质函询等制度,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局做好特种设备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每批次告知后提供施工单位承诺书和使用单位承诺书,防止借用、冒用资质施工和无资质施工行为。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联合市住建局举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对部分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开展“四不两直”检查。配合市文广旅局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督查和花果山客运索道督查。2020年国庆节期间,配合市应急局对连云区开展安全生产突击督查。印发《市简易升降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简易升降机安全专项整治,摸清底数,全力遏制非法使用简易升降机行为。

  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持续促进多部门信息共享、良性互动。建立并实施了安全生产警示提示、交办督办、工作约谈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力、监督力。

  印发并组织学习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确目标责任,找准工作路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会同徐圩新区管委会,积极争取设立功能区市场监管局,专职负责石化基地特种设施安全监察工作。连续数日召集工作协调会、业务对接会、企业主体责任座谈会,迅速理顺徐圩新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制、推动落实市场监管赋权委托事项,初步奠定了特种设施安全监察工作基础。协调江苏省特检院连云港分院在徐圩新区设立特定种类设备检验工作站,专责服务徐圩新区、板桥工业园内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等特定种类设备的检验检测。

  编制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加大倾斜力度,以任务定方向,以培训促履职,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发现隐患、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基层安全监察岗位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升委培制度,提高基层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匹配当前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任务。组织全市县区局监管人员参加省局和省特协组织的特定种类设备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连云港市特定种类设备监察人知识更新培训班,培训324人次。派员参加国家特定种类设备监察员A类考核,全员通过。

  合理引导、积极指导县区市场监管局科学分配监管人员、监管力量,充分运用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激励机制和年度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给予激励奖励,把年轻人员调派到基层分局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树立“重基层基础、重实绩实务”的用人导向。

  严格落实特定种类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要求,要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确保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施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要求,规范填写检查文书。在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检查方面,要求检查表至少应有2名持证人员签字确认,且有被检查企业人员签字确认。

  (1)对照国务院督导组“四个清单”和省督导组 “三个清单”中涉及我局的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按规定要求推进落实,确保取得成效。(2)要求各县区局加强停产企业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督促辖区停产企业依法办理相关特种设备的停用和注销手续。(3)进一步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委托专业技术专家,抽查16家充装单位,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印发《市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液化石油气瓶整治工作延伸至2021年春节前。召开全市气瓶登记管理系统工作会议,强化信息化监管,督促充装单位更换新型电磁阀联锁充装秤122台。依托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气瓶“一瓶一码”管理,及时掌握纳入监管的液化石油气瓶数量。(4)持续开展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充装环节安全监管,已退回1家企业增项申请。继续加强全市8家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充装单位排查工作,杜绝超范围充装行为。(5)对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中交办的隐患,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有关县区局依法责令存在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完成整改的及时通过攻坚平台录入、上报。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乘势而上,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构建“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新问题和老问题、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并解决。对照整改“三清单”下狠劲推进落实,对落实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及时组织会商攻关。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紧盯问题不放,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跟踪问效,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不断深化整改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结合2021年度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举措和工作机制。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工作。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研究治本之策,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切实打通理顺内部运行机制,综合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审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用风险监管、综合执法稽查以及检验检测等职能,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汇聚危化品安全生产治理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8—85681522;邮政信箱:连云港市高新区振华东路18号,邮编:22200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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