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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此地开始检查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

发布时间:2023-08-23 09:06:54 作者: 开云全站app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检查对

产品介绍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检查对象为在深圳市从业的本地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和外省、市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深圳分公司。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规定》《深圳市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规定》等法律和法规,决定于2023年6月开始对全市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的从业行为及成果文件质量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为在深圳市从业的本地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和外省、市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深圳分公司,结合企业信用情况和上一年度执法检查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受检企业通过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四)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不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和我市相关计价规定。

  (五)在“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以及“深圳建设工程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填报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能够最终靠各级政府信息平台做共享查询的事项,检查人员直接通过平台做核查。不能查询的,由受检企业在“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上传有关的资料,检查人员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做网上核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线索、受检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受检资料或者受检资料存在疑问等情形的,通过现场检查予以进一步核实处理。

  (一)企业自查及受检企业、成果文件抽取阶段(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1.所有企业对照《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对于被抽取到的企业,在“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项目库随机抽取一份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完成的造价成果文件。“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成果文件填报不完整的企业,根据其后续上传的成果文件清单进行抽取。

  电话通知被抽取到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受检资料(见附件3)上传至“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其中成果文件资料须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上传;别的资料须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传。

  对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从业执业行为和成果文件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在省、市行政执法平台公示检查结果。依法处置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外省、市企业深圳分公司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同时抄送其总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督促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做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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